县直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组织:
为深化我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鼓励和引导全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经营质量和社会贡献,推动创新发展,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保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发〔2016〕13号)及《第二届德保县县长质量奖工作实施方案》(德政发〔2018〕12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第二届德保县质量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本辖区、本主管行业申报企业或组织申报、审核(包括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和真实性审核,下同)、筛选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德保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经营3年以上;
(二)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三)具有先进的质量理念和明确的质量发展目标,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县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企业或组织,其社会贡献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四)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对曾获得国家、自治区级名牌产品、优质工程、驰名(著名)商标和服务品牌等奖项的企业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五)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劳资纠纷等重大事故,无涉税、走私等违法行为,无因企业(组织)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
(六)无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等。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县质量强县办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或组织申报县长质量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德保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一式五份。
(二)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一式五份。内容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编写。
(三)自我评价报告(3万字左右)一式五份。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编写;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开展和实施结果等方面入手,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
(四)相关证实性材料一式五份。凡在申报表中涉及的、需组织提供以及组织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包括(不仅限于)组织经营资格证书、近3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年报表、近3年获得荣誉证书、其他要求提供证明的材料等。如无法提供的,做出书面说明。
(五)与以上材料完全一致的光盘一式二份(含组织全景及主要生产经营照片3~5张的电子版);
(六)上述(一)(二)(三)项,按A4幅面装订成册,并在每册侧面的侧脊上注明企业或组织名称;(四)项按A4幅面单独装订。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申报企业或组织对因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县质量强县办公室、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时间安排,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坚持自愿申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企业或组织的质量。对安全、环保和质量安全存在较大风险的行业要严格把关。要对申报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严防中介组织和个人利用咨询、帮助整理材料等名义搭车收费现象发生。
(二)申报企业或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德保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等相关文件要求,精心安排、组织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有关德保县县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书等可登陆德保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进行查询和下载。
县质量强县办联系人:廖典熙、袁晓尧
电话:3825644,邮箱:dbzlxxb@163.com
地址:德保县行政办公区德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楼综合股
附件1:德保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doc
附件2:德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届德保县县长质量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18〕12号).pdf
附件3:德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保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发〔2016〕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