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科学评估德保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申请报告》,为我局核准该项目提供科学的依据,我局需要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咨询机构采购咨询服务,鉴于该项目没有达到政府采购服务限额标准,为遵循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现我局就该项目的咨询评估服务面向国内符合条件的咨询单位公开竞价,现将竞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德保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估咨询服务。
(二)建设地点:现状德保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三)建设内容、规模:在原址基础上增建一座处理能力2.0万m3/d,设计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氧化沟和二沉池,以及配套建设相关的设施。
(四)项目投资估算: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599.23万元,其中工程一类费用为2325.0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咨询单位条件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特点的咨询专业业务资质;
(三)已经依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本单位基本信息;
(四)能够在德保县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会;
(五)工程咨询师(投资)必须是本单位登记的人员。
三、公告时间:2018年7月2日至7月4日。
四、报价要求: 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规定,该项目最高报价不得超过8万元,超过8万元(含8万元)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咨询服务总价要包含履行合同时所需的全部费用。
五、报价函投放时间:各报价单位于2018年7月5日上午10:40-10:45之间统一将报价函发至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邮(dbjhj@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报价结束后我局将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的前提下按照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二)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需递交以下文件:
1、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负责项目评估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咨询师(投资)登记证书及在本单位本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逾期不递交的视为放弃,并顺延选取下一个报价单位。
特此公告
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