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人享有平等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求,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县决定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教育工作,让残疾儿童享受到正常的教育。现就对《那坡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实施方案》 做出如下解读:
一、明确服务对象有针对性进行“送教上门”:“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全县因自身原因无法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此项工作由服务对象所在乡(镇)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安排教师进行送教上门。
二、明确“送教上门”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从2018年6月10日起至该残疾学生受完规定的义务教育止。保证“送教上门”服务时间。各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发展现状,保证“送教上门”服务时间,每个服务对象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120个课时。“送教上门”的课时数计入任课教师工作量。
三、“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
四、明确送教内容、切实落到实处:(一)教学内容:学科类知识;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的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二)康复训练: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三)保健指导:指导医生的入户体检、康复指导、康复评估;医生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送教上门”相关经费可在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定范围内列支。
(二)对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财政部门要将“送教上门”工作所需的教育教学设备配置及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医疗卫生部门负责康复指导、康复常识培训。
(三)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生活补贴发放,确保送教上门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生活补贴及交通费用,同等条件下职称优先评聘。
(四)各学校要为送教上门学生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范围,和在校生一样,享受农村学校寄宿生补助、营养午餐补助。
(五)建立“一生一案”档案。对送教上门的学生,各学校要根据每个残疾儿童少年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学帮扶计划和生活自理方案,把每一名学生、每一个家庭同每一名送教上门教师紧密联系,结成对子,做到不漏一户,不差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