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18〕133号
关于印发《靖西市重点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市直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靖西市重点地方病防治“十三五”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公开方式:公开)
靖西市重点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碘缺乏病是威胁我市百姓健康的主要地方病。“十二五”期间,全市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综合防治措施,碘缺乏病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或消除。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十三五”重点地方病防控工作,维持我市碘缺乏病防治成果,根据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十三五广西地方病防治实施方案》(桂卫疾控发〔2017〕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和精准扶贫、健康扶贫。坚持预防为主,防管并重,因地制宜,科学防治,稳步推进防控工作策略,建立健全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巩固防治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消除碘缺乏危害:到2020年,我市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
(二)提高地方病防治知识率知晓:加强地方病尤其碘缺乏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工作,增强我市人民群众的防病意识,提高群众的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三)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加强我市乡镇一级地方病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技能及工作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对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将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主要领导的任期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研究制定促进促进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广泛筹集并统筹安排防治工作所需要资源,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认真抓好防治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制订防治策略和规划,组织开展防治、科研、监测、健康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病区范围、病情资料和相关技术支持。
发展改革、经贸部门要将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财政部门要安排和落实防治和监测工作所需的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保证靖西市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水利部门要结合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将改水工作纳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规划,并优先组织实施。
教育部门要将地方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内容,建立“教师一学生一家长一社会”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链,使家庭成员、老师、学生等重点人群掌握防治地方病知识,培养和提高他们自我保健的意识。
教育、广电、妇联、关工委、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配合开展各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做好特需人群补碘的教育工作,预防智力残疾的发生。
工商、质检部门要负责对碘盐流通、贩运、销售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
(三)拓宽投资渠道,落实防治经费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防治工作需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和落实本级地方病防治专项经费,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加预算,经保障规划的正常实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及本部门和单位承担的防治任务,安排必要的防治工作资金。要采取“渠道不变、加强管理、统一规划”的办法,充分利用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综合发挥在地方病防治方面的效益,防治经费确保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监管和审计,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四)加强防治防伍建设,不继提高人员素质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要将地方病防治机制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考虑,市疾控部门至少配备1—2名从事地方病防治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开展地方病防治相关部门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建设一支精干的地方病防治专业队伍。
(五)开展科学研究,促进防治工作
要结全我市实际,加强地方病防治的应用性和基础性研究。开展学生碘缺乏病情动态观察、人群碘营养水平变动趋势研究,对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防治策略调整,做到科研与防治相结合,科研为防治服务。在立足自身努力完善提高的同时,争取国家、自治区的项目、经费、技术、设备以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与援助,进一步推进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四、防治措施
(一)综合防控
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原则,实施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加强医疗和预防人员的培训,做好科学补碘知识宣传。
(二)人群碘营养监测
根据自治区疾控中心《2016年广西重点地方病防治与监测工作指导意见》桂疾控〔2016〕3号和《百色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2018年百色市碘缺乏病监测方案的通知》百卫疾控发〔2016〕16号的要求,开展重点人群尿碘盐碘水平及甲状腺肿专项监测。
1.专项监测对象
监测点居民户及居住半年以上常住人口中8-10岁儿童、孕妇食用盐碘尿碘及居民饮用水碘监测。
2.具体项目
(1)8—10岁儿童尿碘、盐碘含量。
(2)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情况。
(3)孕妇尿碘盐碘含量。
(4)居民饮用水碘含量。
3.监测方法及内容
(1)抽样选点方法
本市辖区按东、西、南、北、中划分5个抽样片区,在每个片区各随机抽取1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各抽取1所小学学校,每个小学校抽取8—10岁,非寄宿学生各40人(人数不足40人可延伸到邻近学校抽足40人为止)。此外每点抽取20名孕妇。全市抽取300名监测对象。
(2)监测方法和内容
A.基本情况:乡镇、村的人口,及上年度经济收入情况等信息。
B.抽取的300名对象进行食用碘盐碘含量监测、尿碘检测。此外,小学生还进行B超法则量甲状腺容积计算甲状腺肿大率。
C.抽东、西、南、北、中划分5个抽样片区抽取乡镇(街道)5个监测点,再按同样方法在每个点随抽5个点。然后用标准采集水样在供水源头和末梢处各采集水样监测。
4.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1)尿碘含量:采用《尿中碘的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CWS/T 107。
(2)甲状腺容积:采用B超法,按《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WSF 76)判定。
(3)盐碘含量:采用《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碘的测定》(GB/T 13025.7)。
(4)水碘含量:采用《 硫酸铈催化分光光度法》(GB/T 5750.5.11-2006)。
五、考核评估
要切实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每年要通过自查、抽查等形式,对防治工作经费落实与使用情况、防治措施落实与防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要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和病情变化及时调整规划目标和各项策略、措施。保证规划的实施效果。对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个人进行表扬;对未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个人进行批评;对影响规划实施效果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个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市卫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分别于2018年和2020年按省市有关部门制订的“考核评估方案”,在省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对我市进行中期和终期考核评估之前,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