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靖西市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方案
的通知
靖政办发〔2018〕1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靖西市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20日
靖西市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农业用水管理,保障农业灌溉合理用水,实现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水利厅《关于加强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水资源〔2015〕18号)、《百色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百色市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水资〔2017〕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小型规模灌区农业取水许可实现全覆盖,农业用水基本实现有效管控。
二、农业取水许可申办要求
针对我市农业灌溉用水特点,要在已有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业取水许可工作。
(一)农业取水许可申请人。灌区管理单位是申请办理取水许可的主要申请人。如灌区未设置管理单位,该灌区供水工程管理单位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井灌区或分散小泵站灌区等没有设置灌区管理单位或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作为取水许可申请人。
(二)农业取水许可证的审批主体。农业取水许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小型灌区的取水许可由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发证。审批机关应全面掌握灌区用水情况,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或水量分配方案的地区,审批机关在发证前需征求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流域机构同意后方可发证。
(三)农业取水许可证审批要求。取水许可申请人向审批机关提出取水申请,提交取水许可申请书,我市小型灌区需提交水资源论证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取水许可审批工作中,要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许可水量既能保障农业灌溉合理用水,又要与区域“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相衔接、符合灌溉定额节约用水要求;非法开荒或未纳入供水范围的农业灌溉用水,禁止批复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按照上述要求,结合灌区设计文件,全面复核灌区现状灌溉面积、定额、可供水量、近年来的实际取用水量等,审批取水许可和发放取水许可证。
(四)农业取水许可证需要载明的事项(信息)。取水许可证和取水许可登记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审批机关应在《条例》第二十四条基础上,载明以下有关信息:灌区地理位置与边界、灌溉面积、灌溉定额、取水口地点与许可水量、取水方式、监控计量方式、取水许可证有效期等取水许可事项等;其中,灌区有多种水源或多个取水口的,应当载明每个水源或取水口的许可水量与计量监控方式;灌区的地理位置与边界应当附图;灌溉定额应按主要种植作物细化。
(五)农业取水许可信息管理。取水许可应实现全过程监控管理,做到一户一档一证,取水许可证通过全国取水许可台账系统统一印制。取水许可登记表、监控计量、计划用水、监督检查信息须及时录入全国和我区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台账系统应实时更新,有效维护。
三、完善农业取水计量监控系统建设
农业灌溉取水计量监控是取水许可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是实现农业灌溉用水精准管理的关键。
(一)落实投资渠道。各乡(镇)、水库管理所要与水利局或市农业局积极沟通,结合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灌区节水改造、农村水利项目等,抓紧建立健全农业灌溉取水计量监控系统。我局可通过地方征收的水资源费用于监控计量设施安装与运行维护。
(二)加快灌区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在完成岜蒙水库渠首在线自动计量监测和远程测报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要求,“十三五”期间配合自治区或百色市继续实施其他小型灌区取水在线监测,纳入自治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三)落实运行维护责任。灌区监测点多面广,监控计量设备运行维护十分重要。各乡(镇)、各水库管理所可采取“管护当地化、维护集中专业化”方式,落实农业取水计量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责任,确保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监控数据准确可靠。
四、加强农业用水的监督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农业灌溉用水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对本级审批发证取水户实施监控计量、计划用水和日常监管工作。同时,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乡(镇)、各水库管理所的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予以指导与监督检查。
(一)加强农业用水年度计划管理。各乡(镇)、各水库管理所应以批准的取水许可量为主要依据,统筹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年度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取水户提出的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按照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向取水户下达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并严格监督其执行。
(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执法力量,保障合理农业灌溉用水不被挤占;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农业取水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开荒、非法取用水行为。
(三)严格考核管理。农业取水许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重点考核农业取水许可覆盖程度、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取用水信息管理和日常监管等情况。为切实做好农业取水许可工作,各乡(镇)、水库管理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统筹开展农业取水许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