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预算草案补充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市列入年初预算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25231万元。其中,税收返还34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81366万元(可用财力71541万元,带项目一般性转移支付1098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0389万元。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可作财力部分主要解决人员工资、机构基本运转等刚性支出。带项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出严格实行专款专用,解决民生、扶贫、教育等投入,杜绝用于平衡预算和挪作他用的行为发生。其中:带项目一般性转移支付109825万元,其中数额较大的类别主要有边疆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9152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928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1094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30606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8867万元。
二、债务情况说明
2018年初我市政府债务余额194622万元,其中存量债务余额12106万元为2014年12月清理甄别审计认定的存量债务,市政建设类欠款占比较大;自治区债券转贷债务余额182516万元。按债务类型划分为一般债务173018万元,专项债务21604万元。自治区发行债券转贷额度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因此年初预算没有将此项进行测算。待自治区分配额度后列入年中调整预算。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1683.9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2.23万元,下降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994.8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95.23万元,下降8.7%,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9.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3万元,增长6.65%,主要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因执法执勤需求,更换一批已达到报废状态的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预算增加60万元。
四、补充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