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6日,靖西市公安局速破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7月5日18时许,该局接广东高州市群众龚某报警称,其所驾驶大巴车经过靖西市安德镇三合街大兰屯附近二级路段时被一伙人用石头砸坏车玻璃等处。接报后,该局安德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核查。民警到场发现一车牌号为粤KK***8的大巴车前挡风玻璃、车前门玻璃被砸烂,车身有多处被砸痕迹,现场无人员受伤。
为尽快破案,该局高度重视,靖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光晨,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岳柯立即指令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岑启先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刑侦大队、刑事技术大队、南坡派出所精干警力迅速赶到现场会同安德派出所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专案组民警通过大量调查走访和现场勘察取证工作查实:报案人龚某为粤KK***8大巴车司机,大巴车客运路线为广东高州市至广西那坡县。该车与嫌疑人叶某刚(男,36岁,靖西市安德镇三合街人)等人所运营的大巴车路线相同,因近两个月来龚某驾驶该大巴车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更改发车时间,导致叶某刚等人大部分客源被其抢走,叶某刚等人多次和龚某所在公司协商发车时间未果,引发叶某刚等人产生报复念头。7月5日18时许,当龚某驾驶该大巴车经过三合街附近二级路段时,被叶某刚伙同叶某忠(男,44岁),陆某(男,29岁)、陆某松(男,32岁,均为靖西市安德镇三合街人)等人对其实施砸车报复。经过专案组民警动员,7月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叶某刚、叶某忠、陆某和陆某松4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涉案人员叶某刚、叶某忠、陆某和陆某松因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