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法院和自治区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涉黑第一案,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左右,主犯苏斌成建立一个名为“新某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暴力追债、诈骗、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方式攫取经济利益。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制造枪支罪、组织、强迫卖淫罪等11项罪名,分别判处该组织6名成年被告人与10名未成年被告人1年至2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抢劫、强迫卖淫等11项罪!广西涉黑第一案16人获刑
靖西网没心没肺 | 2018-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