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一会计集资诈骗1600多万被判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靖西网2719021 | 2016-05-27 |
靖西一会计赵某虚构与他人做边贸生意、建筑工程等资金不足,以承诺按月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亲友、同事集资诈骗达1604.8万元。近日,经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集资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赵某从2013年起至2015年3月间,利用其会计身份,向亲戚、朋友等吹嘘自己认识很多大老板,可以放贷给那些需要资金的老板。又虚构与他人合伙做边贸生意、建筑工程等,以资金不足为由,承诺按月支付4%—12%的高额利息向32人借款,借款金额达1604.8万元。所得资金被赵某部分用来支付高额利息,即“以新还旧”的方式偿还高额利息和部分本金,部分用于“六合彩”赌博,意图用赌博赢钱来偿还所借款项。随着负债数额越来越大,直至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集资款及利息,而债主又整天登门追债,赵某走投无路才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资金用途、给付高回报率为诱饵的诈骗方法向多人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赵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