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受害人小然签署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申请书。
北青网10月19日消息,10月18日,百色性侵案三名受害人之一的小然(化名),与其援助律师吴晖,签署了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申请书,赶在判决后法律规定的提请抗诉的最后一刻,向隆林检察院寄出了相关申请。
今年10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杰强奸、诈骗一案,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该案受害人曾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身份暴露,屡屡遭受二次伤害。在一审宣判当天未表达是否会向检方申请抗诉。但一审宣判时,获刑十六年的主犯王杰当庭表示不服判,王杰的行为让其中一名受害女孩小然最终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
百色性侵案主犯王杰,十年前创办“百色助学网”,私人向社会募捐700多万元,号称资助贫困学生近4600人。2015年8月,王杰被人举报性侵女生、克扣善款,随后被广西警方逮捕。
(原题为《百色性侵案受害人向检方提请抗诉》)